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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纳瓦依
释义
纳瓦依1441—1501

中亚用突厥语写作的诗人、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又译作纳沃依、那瓦依。生于赫拉特城(今阿富汗北部城市)一个官吏家庭。其父有人考订为操突厥语的维吾尔人。自幼受到良好教育,15岁时便以诗作著称。于公元1469年任呼罗珊苏丹侯赛因·巴依喀拉的掌玺官,1472年被任命为宰相,取得“爱弥尔”称号。艾利希尔·纳瓦依毕生倡导学术和文艺,对学者、诗人、画师和乐师等多有巨额资助。因反对中世纪封建专制,反对为富不仁、贪赃枉法,而为宫廷所不容,被迫退隐。1488年返回故里,潜心著述。其著达30种之多。其中最负盛名者为《五卷书》,收有《正义者的惊愕》(1483)、《莱丽和麦吉侬》(1484)、《法尔哈德和希琳》(1484)、《七星宫》(1484)和《伊斯坎德尔的长城》(1485)等5部长诗。1498年至1499年编订抒情诗集《精义宝库》,或称《四卷集》。此外,还著有伦理著作《心之所钟》(1500)和有关诗学的文章。他的《两种语言的争辩》,不仅具有维护民族文化传统的重大意义,而且还被视为最早的比较语言学论文。著作多用察合台语写成,为丰富和完善中世纪至近世中亚各突厥语民族这一共同的书面文学语言,做出了巨大贡献。以其创作为标志,开拓了维吾尔、乌兹别克等民族文学发展史的一个辉煌的新时期——察合台文学时期。数世纪以来,其作品是维吾尔族传统教育使用的必读教科书;其诗句成为维吾尔古典音乐套曲“十二木卡姆”配唱的主要歌词;难以统计的作品手抄本在新疆地区广泛流传。他的创作哺育了其后500年间的维吾尔族文学。作家老舍曾指出:“代表维吾尔和乌兹别克文学伟大历史时期的纳瓦依的长诗,和哈萨克文学之父阿拜的著作都是新疆的,同样也是构成祖国的文化历史的宝贵财产。”(《在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56年)

刘宾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五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3490-34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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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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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28 18: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