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作者或作品:

 

词条 论节奏
释义
论节奏

现代文学论文。郭沫若著。初载《创造月刊》1926年3月16日第1卷第1期。文章认为抒情诗是情绪的直接抒写。情绪的进行有一种波状的形式,或者先抑后扬,或者先扬后抑,或者抑扬相间,这就是诗的节奏。节奏是诗的外形,也是生命。节奏分运动的节奏和音响的节奏,但两者并不绝对独立。构成节奏有两种关系:时间关系和力的关系,即时间的断续和力的强弱。节奏有两种作用:鼓舞(先抑后扬)和沈静(先扬后抑)。如惠特曼的诗是鼓舞调,泰戈尔的诗则是沈静调。作者认为,一切感情,加上时间要素,便成为情绪,成为节奏的表现。一个人在情绪的氛围中,声音的战栗便演化成音乐,身体的摇动便演化为舞蹈,观念的推移便表现为诗歌。这三者都以节奏为生命。旧体诗是在诗外又加音乐,诗采用韵语,便同音乐结合。不借重韵语而直抒情绪中观念的推移,便是散文诗,便是自由诗。节奏是情调,韵语是声调,有声调的不一定是诗,没有情调则决不是诗。有情调的诗如加声调即为有韵律的诗,可增加诗的效果。如没有诗的内容却要借韵语表现,则令人厌弃。本文反映了诗人关于新诗创作理论的观点。

冯志伟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四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2375页.
随便看

 

文学辞典收录33193条文学常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古今文学家及其作品的介绍及分析,是语文学习的必备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3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1 21: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