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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新乐府2
释义
新乐府2

唐代组诗。白居易作。编入《白居易集》“讽喻”诗类。题下注:“元和四年为左拾遗时作”。当年诗人38岁,在长安。组诗自序:“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意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戒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序文对组诗的创作宗旨、内容大要及形式特点等作了明确表述。这50首诗歌均取材于现实生活,每首诗取第一句为题,各反映一个社会问题,并在题下标出诗旨。如《上阳白发人》“愍怨旷也”,《新丰折臂翁》“戒边功也”,《缚戎人》“达穷民之情也”,《红线毯》“忧蚕桑之费也”,《杜陵叟》“伤农夫之困也”,《缭绫》“念女工之劳也”,《卖炭翁》“苦宫市也”,《黑龙潭》“疾贪吏也”等。而最末一首《采诗官》“鉴前王乱亡之由也”,则是组诗的总结,点明了“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的创作主旨。这些诗作继承了《诗经》与汉魏乐府的现实主义传统,并以杜甫即事命题的作品如《兵车行》等为楷模,所以称为“新乐府”。这些诗正是白居易以诗刺美时政的文学主张的体现。诗句五、七言相杂,并多“三三七”句式。组诗体制严谨,规模宏大,陈寅恪称之为“唐代诗中之钜制,吾国文学史上之盛业”(《元白诗笺证稿》)。

薛天纬,任一鸣

马良春,李福田 总主编.中国文学大辞典·第八卷.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第60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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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28 13:05:51